Volunteer Service

志願服務

考核與獎勵

一、續聘:全年值勤時數達 72 小時+當年年度專業成長課程次數 1/2。


二、考核:

(一)考核內容:包括志工之值勤表現、值勤時數及出席志工大會以及團隊精神三部分。

(二)考核方式:由幹部、業務單位主辦,於每年期末完成,並於適當時間進行表揚。凡符合考核內容,則優先聘任本中心次年志工。

(三)獎勵:依據各項考核結果,志工連續服務滿一年以上且服務確具績效者,每年辦理一次獎勵表揚,標準如下:表現優異者函請所屬機關、服務單位、學校予以推薦予原住民族委員會、文化部、 教育部或其它相關機關社團公開表揚。


三、獎勵:本中心每年定期表揚項目如下:
(一)全勤獎:每月值勤單日 7 小時+春節單日值勤 8 小時+當年度所有專業成長課程達 2/3。

(二)服務獎:支援非假日時間值班、外語解說及本中心辦理各項活動等解說及維護秩序等服務。

(三)特殊榮譽獎:服務滿十、二十年且值勤時數達 740 小時以上者,頒給終身榮譽入園證。(聘為榮譽志工)。

(四)榮退:年滿 75 歲退休志工。

(五)幹部獎:任期屆滿、認真負責之幹部(依當期屆滿幹部名單)。


除以上獎勵外並將優秀志工推薦到相關機關參加表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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